一、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。包括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在内的各级从业人员要明确各自岗位的职能与责任,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,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在经营中的贯彻落实。 二、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(一)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职责: 1.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; 2.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上级指示精神; 3.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例会,督促落实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; 4.负责对经理和各部门主管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。未确定经理和主管的单位,法定代表人要亲自做好相关工作,见职责(二); 5.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,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事故情况; 6.全面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,定期书写总结记录; 7.按照区文委要求定期参加管理工作会议; 8.负责处理其他相关工作。 (二)经理、主管等管理人员职责: 1.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的指示; 2.在岗值班期间,加强安全生产管理,做到上班前讲安全、上班中查安全、上班后总结安全,在安全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,书写隐患排查记录; 3.负责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; 4.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,及时向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报告相关事故情况; 5.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,书写总结记录,定期向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汇报,提出合理化建议; 6.负责处理其他临时性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。 (三)员工职责: 1.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、经理和主管的指示; 2.上岗期间不得脱岗,要时刻树立安全生产意识,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设施设备的基本操作要领,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,要做好交接班工作; 3.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分工,加强安全巡查,做好本岗位隐患排查记录,遇紧急情况及时做好初步处理并向上级报告; 4.向主管或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,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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